English
联系我们
首    页
论坛BBS
  首页 > 考试指南 > 考试资讯 >
南:2008上半年PETS考试12月17-27日报名(2)
2007-12-02 来源:中国教育在线   作者:Fiona 编辑 点击:
 
(四) 考生报名时须当面核对考点打印的《PETS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考试诚信承诺书》,并在上面签字确认。确认以后的报名信息有错误,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
  (五) 报名结束后,已报名的考生不得退考和变更报考内容。

  (六) 考生从2008年3月1日起可到报名点领取《准考证》,并在开考前三天内到考点确认考场。

  六、考试:

  (一) 考试地点: >>点击查看考点BG9星辉外国语学校

    

  (二) 考试时间:2008年3月(具体日期见《准考证》)。

  1、笔试入场时间:上午8∶30-8∶45(超过入场时间的考生禁止入场)。

  笔试开考时间:上午9∶00。

 

级别
一级B
一级
二级
三级
考试时间
90分钟
9:00—10:30
90分钟
9:00—10:30
120分钟
9:00—11:00
120分钟
9:00—11:00

 

  2、口试入场时间:上午8∶30-9∶00,下午13∶30-14∶00(超过入场时间的考生禁止入场)。

  口试开考时间:上午9∶00,下午14∶00。

  其中每个级别每组口试的最长时间分别为:

  一级B—3分钟/1名考生;一级—8分钟/2名考生;二级—10分钟/2名考生;三级—10分钟/2名考生。

  (三) 成绩:

  1、考生于考试结束一个半月后的一周内(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)到考点领取《成绩通知单》。

  笔试成绩是听力、英语知识运用、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,满分100分,60分以上(含60分)为合格。口试满分5分,3分以上(含3分)为合格。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,在接到《成绩通知单》一周以内,到考点办理查分手续,由考点统一到省招考办复查。

  2、关于单项合格成绩保留: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连续的下一次考试中有效。具体是,本次考试单项合格成绩: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可保留到2008年下半年的考试,一级B可保留到2009年上半年的考试。

  3、考生成绩水平解释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。

  (四) 要求:考试时,考生须带齐《准考证》和《身份证》(或军人、武警人员证件、未成年人的户口本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《身份证》号码证明)参加考试。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《考生守则》,违反考试纪律和《考生守则》的考生,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
  七、证书

  《合格证书》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作、打印和下发,全国通用。一次考试中,两项都合格的发给《合格证书》;仅有一项考试合格的,只发给《单项成绩合格证》,若连续的下一次考试中另一单项也合格,则发给《合格证书》,后一考次的《单项成绩合格证》不再发放。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的一周内(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)到考点领取《合格证书》。

  八、以上简章内容如有变动,以考前正式文件通知为准。本简章解释权属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。

  省招考办监督电话:(0871)5158920、5117953BG9星辉外国语学校